两名死刑犯提交申请 愿将器官救助灾区同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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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者: … 文章来源:检察日报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6-9 18:59:2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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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愿把身上所有的器官,捐献给灾区同胞。如果我的心脏能延续他们的生命,如果我的角膜能给他们带来光明,如果我的肢体能健全他们,我的罪恶感就会减少一些。”近日,死刑犯黄某请福建省南安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官帮他完成最后的遗愿。
2007年2月18日,黄某因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、一人受伤。同年4月13日,黄某被刑事拘留,关押在南安市看守所。7月2日凌晨,黄某被同监房人员打伤致脾脏破裂,驻所检察官和看守所干部将其送往医院救治。住院治疗期间,检察官多次到医院询问黄某的伤情,并从心理上进行疏导教育,同时介入事件调查,监督看守所对参与打人者立案侦查。10月12日,黄某因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死刑。黄某平静地接受了判决结果。在死刑复核期间,他自觉遵守监管规定,表现平稳,未再滋事。
今年5月12日,汶川(搜吧)大地震 (搜吧)发生后,驻所检察官第一时间赶到各个监房,对川籍在押人员进行摸底,通过电视和亲情电话让他们了解家乡和亲人情况,及时给予精神上的抚慰。
人性化的教育管理唤醒了重刑犯的社会良知。“我是将死之人,检察官和看守所干部还这样尊重我,让我懂得生命的宝贵、生活的意义和亲情的美好。现在,我所能做的,就是将我的器官献给灾区同胞,请求批准我的申请。”5月14日,黄某把申请书交给驻所检察官。与此同时,另外一名死刑犯王某也递交了捐献器官的申请书。
目前,黄某、王某的器官捐献申请材料,已按程序上报有关部门审核。 (张仁平 黄任泉 黄承佳 黄志财) 转载请注明:(来源:中华企业文化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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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文章录入:肖木 责任编辑:zyp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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