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谈“人与自然和谐相处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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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转载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7-2-9 16:14:2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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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不久,国家不仅提出了构建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”的目标,而且还将“人与自然和谐相处”列为其中的重要内容。这不能不说是一项难得的明智之举。
人与自然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关系?古今中外一直争论不休。争论之结果,不外乎四种结论:一为自然崇拜论,在国外称之为“图腾崇拜”,认为人的命运是由某一自然物所主宰的;在中国称之为“天道”“天命”等等,认为人的命运是由上天主宰的,无可抗拒,人们只能“听天由命”。总之,人是自然的奴隶。二为天神论,以为人与自然皆是某个至高无上的天神所创造、所赐予、所主宰,人与自然都成了受天神控制的奴仆和礼物。三为“天人合一”论,认为天与人相通,互为一体,但居主宰地位的仍在“天”。
在这里,人虽不是奴隶,但必须得“顺天”,否则必遭天之处罚。四为“人定胜天”论,认为人类并非只能听任“天”、“神”摆布的奴隶,而可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,逐步认识世界及其客观规律,遵循、驾驭客观规律,借以达到改造世界、战胜自然的目的,但对客观规律只能认识它、尊重它、利用它、驾驭它,而不能违背它,更不能消灭它。否则,就是对“人定胜天”论的亵渎和扭曲。
遗憾的是,随着自然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,人的欲望也恶性膨胀,并无限夸张人的主观能量,以为人可以主宰一切,以致疯狂掠夺和破坏自然资源,造成了种种令人生畏的恶果,及至威胁到人类生存安全的自身。
“和谐”者,并存、友好、协调之谓也。就是说,人与自然之间,并非“本”“末”关系,不存在着主宰与被主宰的权利义务,而是共处一个地球,相互关联,相互并存。犹如演奏一场优美的交响乐,不仅每一件乐器都有它自己的合理位置,不存在哪件乐器重要哪件乐器不重要的问题,也没有谁服从谁的问题,而都是整个乐章中不可或缺的平等“一员”,演奏中都得按照曲谱的规定,与其他乐器密切配合,各显其能,各显神通,才能构成一曲和谐、悦耳、动听的乐意。
如其不然,各自为政,或者片面突出某一件乐器,或者发出和整个乐器不相吻合的声音和旋律,那就不是乐音而是噪音,也就不成其为交响乐,而是“大闹天宫”了,何来的“和谐”!即便是一架钢琴,88个音键,你能说哪个重要哪个不重要,哪个是“本”哪个是“末”?惟有“各司其责”,相互配合,才能奏出一章章引人入胜的天堂之音,神仙之乐。这,叫做“和谐”。
不错,人是世间第一宝贵的,但这不意味着可以头脑发热,以致把尾巴翘上天,妄尊自大,目空一切,宰割一切,而必须尊重自然,爱惜自然,善待自然,与大自然平等友好相处。如其不然,自惹其殃必矣!转载请注明:(来源:中华企业文化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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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文章录入:文彬 责任编辑:zyp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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